勞保退休條件及給付計算方式整理
📚 勞保退休條件整理 整合《勞基法》、勞退新舊制及勞保/勞退/國保要點。 主題 項目 主要條件 備註 《勞基法》退休條件 自請退休(第53條) ① 年滿55歲且年資≥15年;② 年資≥25年;③ 年滿60歲且年資≥10年 依第12條解僱仍可請領退休金 強制退休(第54條) ① 年滿65歲;② 身心障礙無法勝任;③ 特殊危險或高體力工作可提前但不得低於55歲 雇主可依規定要求退休 勞退制度比較 年資累計 舊制:同單位累計,換單位重算 新制:不同單位可合併 新制自2005/7/1施行 自請退休條件 舊制:55歲且15年資、60歲且10年資或25年資 新制:年滿60歲(不限年資) 新制較彈性 請領方式 舊制:僅一次退休金 新制:年資<15年一次領;≥15年可月領或一次領 新制可月領 制度選擇 同單位未離職可擇舊/新制;離職再受雇一律新制;舊制5年內可轉;選新制後不可回舊制 轉制具不可逆性 勞保老年給付 老年年金給付 ① 年資≥15年且達法定年齡退保 ② 危險性工作年資≥15年且55歲退保 ③ 勞保未滿15年但與國保合計滿15年且65歲 ...